铁东区财政局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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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根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鞍财综[2016]273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铁东区领导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情况,由铁东区财政局牵头,联合区物价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对全区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铁东区目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4项, 分别为法院诉讼费,住建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市场监督管理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涉企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有2项,收费单位为区住建局。具体项目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通过认真清查,该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管,严格按照中央、省政府的收费规定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使我区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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