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改扩建两规办案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纪委改扩建“两规”办案用房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5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监察局干部办案用房院内
2.2工程概况:鞍山市纪委改扩建“两规”办案用房项目,占地面积12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93平方米,地上一层为“两规”区域,二层为证人谈话和“两规”办公区域,三、四层为“两规”办案人员、陪护人员休息区域。地下负一层设置变电所、换热站、消防水池、消防泵等配套设施。
2.3合同估算价:1382.37万元
2.4招标范围:鞍山市纪委改扩建“两规”办案用房项目土建、水电、消防、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个月,2016年 3月20日开工,2016年9月20日竣工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 2015年12月15日
4.2投标报名:投标单位持CA锁到辽宁省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4.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万元递交到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12月11日至 2015年12月15日,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31日下午 13:30 时,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5号
联 系 人:王雷
电 话:181****3333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凯旋大厦A座93号
邮 编:121000
联系人: 张媛
联系电 话:157****2079
电子邮件:ztb@jzcci.com
网址:www.jzcci.com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