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经济林建设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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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2014年初,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海岫生态经济林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鞍政办发[2014]16号)文件,确定以丹海高速、大盘线为轴线,海城市毛祁、八里、牌楼、析木、岔沟、孤山等6个镇26个村和岫岩县偏岭、兴隆、岫岩、雅河、前营子、杨家堡、洋河等7个镇21个村,以坡耕地、荒山荒地、采伐迹地、老果园、低效经济林、残次蚕场为重点,采取集约化经营、接续替代经营、复合经营等模式发展经济林。各县(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突出区域特色,本着发挥区位优势的原则,引导经济林生产向最佳适宜区发展,促进经济林生产布局更加合理,更具特色,形成一县一产、一乡一品的新格局;引导农民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树种,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大低产低质低效经济林改造力度,提高经济林质量。截止5月30日。全市完成省经济林工程6.143万亩,其中超坡地1.3万亩、荒山荒地4.843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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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3:07: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