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鞍山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 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AZCG2009G014A
二、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三、采购最高限价:540,000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科学普及类、百科知识类、少儿读物类图书。
(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及要求》)。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4、供应商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保证所供图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印刷技术、纸张、装订、开本等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保证所供图书为国家正版出版物,严禁盗版图书,如在所购的图书中发现盗版书,供应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5、供应商所提供的图书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不以任何方式侵犯著作者的知识产权,发生一切版权问题供应商要全权负责。
6、供应商必须按图书采购目录清单供货,供货率需达到95%及以上,不足部分按本年度出版的同类新书进行替换。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采购项目文件的获取方式:
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相关的采购项目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5日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5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51号甲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鞍山市财会人员培训中心)5楼会议室。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鞍山市财政局网站、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三、采购人:鞍山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详见第十一条)
邮 编:114001
联系电话:0412-5586812
传 真:0412-5586815
十五、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文件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412-2250073
***:鞍山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
鞍山市少儿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