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精神卫生做好精神障碍防御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主题为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专家提醒,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各种心理应激因素急剧增加,统计显示,我国精神类疾病的发病率目前已经达到6%。,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
精神疾患及时接受正规治疗不超5%
当日,市精神康复医院和市健康教育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现场的康复医院专家刘峥嵘介绍,目前,精神疾患能及时接受正规治疗的不超过5%。有相关数据显示,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儿童的行为问题、大中学生的心理卫生问题、老年期精神障碍、酒精与麻醉药品滥用以及自杀等问题逐年增加,这一严峻的现实,预示着精神卫生事业任重而道远。
据介绍,我市现在累积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9000余人,每年新发病例200余人。我市目前有市康宁医院、市精神康复医院两所专科精神疾病诊疗医院,共有床位1000张,从事精神卫生专业人员360余人。据介绍,2010年,市卫生局曾根据公安部、卫生部要求,配合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了对有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筛查、评估、管理工作。经市康宁医院、市精神康复医院的专家深入全市城乡,进村入户,逐一排查,摸清了全市重性精神病人基本情况。截至2012年底,对排查出的9495人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目前我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由专业精防机构做业务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患者登记随访,城市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协助管理,医疗机构双向转诊。
春秋季节是精神疾患高发季节
病患应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患病后患者不可因自己得了病而羞于求医或拒绝治疗。刘峥嵘提醒,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是治疗精神疾患的关键。每年春节和秋季均是精神疾患高发季节,因为换季时的气候变化明显,容易造成人身心情绪的波动,从而诱发精神疾病。当有人出现感情淡漠,对亲人、朋友疏远,缺少感情交流等情感变化和性格改变;发呆、自语、独笑等难以理解的行为以及脱离现实、不切实际的想法及妄想情况时,家人要帮助其及时到专业医院就诊,接受正规治疗,避免病情延误;同时营造轻松、安宁的家庭氛围,给予患者理解与尊重,尽量避免各种心理因素的刺激和外界环境的影响。
刘峥嵘指出,目前,由于社会压力的增加,心理疾病患者逐年递增,应予以重视,避免转发为重症,主要包括抑郁症、焦虑症、精神依赖等,其中前两者占多数。同时,对于最常见的重症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的高发人群也必须重视,多为青壮年,主要病征包括:思维、情感、行为的分裂及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言语性幻听等。一些青壮年起病的病程较长,可反复发作,常表现为思维、感知、情感、意志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在工作记忆、抽象思维和信息整合等方面认知功能受损,部分患者还出现精神活动衰退和不同程度社会功能缺损。该病确切的病因及发病机制尚未明确,但与不和睦的家庭因素、受教育程度及遗传等因素均有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该病复发率很高,且复发次数会越来越多,疾病所造成的精神缺损也越来越严重,给患者、家庭、社会造成了巨大负担。因此一定要在预防复发方面采取措施,防止疾病复发。刘峥嵘建议,坚持维持量服药治疗是最有效的预防复发的措施,病人及其家属要高度重视维持治疗;及时发现复发的先兆,及时处理;坚持定期门诊复查,帮助医生连续地、动态地了解病情,及时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减少自身心理及外界诱发因素,帮助患者正确对待疾病,提高患者心理承受能力,鼓励患者增强信心,充实生活。
单位学校要注重维护心理健康
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精神卫生法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做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该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要共同维护和促进职工心理健康。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创建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
同时规定,关于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康复和发病报告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诊断精神障碍应由精神科执业医师按照精神障碍诊断标准作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精神障碍治疗规范制定患者治疗方案。精神障碍的住院和出院实行自愿原则,但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且已经发生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应依法建立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的社区康复机构。国家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