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城市低保金发放增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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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4月2日,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我市一季度累计发放低保金4310.12万元,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增幅为20%,调增标准后的保障金已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据介绍,截至今年3月份,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2573人,占非农人口5.8%。其中,城区80908人,县(市)21665人。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区低保标准由247元调整为292元,海城市由194元调整为244元,台安、岫岩两县由137元调整为194元。提高标准后,2008年以来对城市低保对象实施的物价补贴不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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