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对社直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鞍安委发[2017]20号)及《市供销总社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鞍供总字[2017]104号)的要求,将市社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逐步推向深入,近日由市社仲主任亲自带队的安全生产督查小组对市供销储运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对该企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尤其对储运仓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督查组要求该单位对仓储库房的安全防火设施、用电线路要经常检查,及时更换;院内车流、物流要保持畅通;加强安全生产自检自查的痕迹化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委有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要求,消除麻痹大意思想,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严肃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