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全力做好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试验内容方案
3月中旬,按照市委改革办下发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内容的通知》文件要求,海城市林业局组织申报海城市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试验内容方案。
海城市自2014年11月被农业部、中央农办等13部委确立为第二批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以来,陆续承担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项国家级改革试点,2014年12月海城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县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5年2月和2016年9月,海城相继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土资源部授权进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和农村土地征收改革试点。
一个多月以来,海城市林业局针对申报海城市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内容多次召集林业规划院、果蚕科、林政科、生态办、退耕办、服务中心、产业办、上英林场等相关部门领导及同志开会讨论,针对上级要求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建议,经反复修改后最后定稿上报市政府完成申报工作。
海城市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试验内容方案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顺应中央改革方向、适应海城林业发展需求、契合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通过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激发林业经营和产业活力,推进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林业金融体系,增加林农资产性收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一是放活公益林管理权限;二是改变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三是推进森林经营科学发展;四是完善省政府林地征占用负面清单试点办法;五是创新林业金融支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