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审计局制定鞍山市县(市)区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机关考核工作方案
鞍山市审计局为更好完成全市范围内各项审计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以考核引导审计工作方向,坚持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在省厅考核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鞍山市县(市)区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机关考核工作方案。针对鞍山市各县(市)区审计局上一年审计业务、本年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以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开展综合考核,以促进提高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严肃考核纪律,考核出真实业绩,促进各县(市)区强化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围绕中心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为辽宁振兴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深化考核原则。鞍山市审计局强调鞍山市县(市)区级审计机关要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精神和指示批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年度考核要聚焦审计实绩,坚持公平公正、严肃认真。
二是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措施。将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业务质量、重大事项报告以及信息化建设明确作为考核内容。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重大决策和部署情况以及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同时强调注重审计工作成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信息化建设。鞍山市审计局还分别制定了三项考核评分标准细则,分别是《2020年县级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考核标准》、《2020年县级审计机关综合考核标准》、《2020年县级审计机关信息化考核标准》,力求将标准量化、细化,形成责任落实机制,确保考核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明确组织分工,强化工作要求。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市级审计机关考核工作,局机关设立县级审计机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审议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工作报告,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鞍山市审计局将于9月末,对市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局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开展考核。全力促进全市审计系统审计质量和党建工作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