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与全体人员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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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鞍山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与执法一线人员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
责任状要求全体队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加强廉政学习,在履行职责时遵守相关规定,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遵守办案纪律。
所有执法人员均表示,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就是对自己工作行为的一种约束,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任何形式的利益。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办私案,不办人情案,不办金钱案,绝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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