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450(518))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50(51-8)):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比较滞后。辽宁省有色矿产资源开采、冶炼生产历史较早,局部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二、整改目标
重金属污染突出的局部地区得到有效治理,并长期坚持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三、整改结果
我县于2017年8月28日成立桓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桓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由县环保局牵头编制,经过认真学习,精心部署,并向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43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工作方案》结合桓仁县的具体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措施的时间节点要求,并进行了责任分解。2017年12月29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桓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桓政办发〔2017〕135号),逐步开展治理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024-48866617
邮寄地址: 桓仁镇中心街香山路38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