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抗疫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获得表彰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03日发表
5月18日,丹东市获得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会议在市人社局召开。市第六人民医院赵永祥、市第一医院王晓云、市公安局宫春莉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丹东海合谷实业有限公司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获表彰。
4月26日,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沈阳举行,我市推荐的对象是在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重大典型和先进代表,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我市抗疫工作的肯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推荐评选工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最终确定我市向省委省政府推荐31名先进个人和11个先进集体。
各先进典型表示,将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抗疫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助力全市各项事业发展。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12:14: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