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纳税申报期限延至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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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3日发表
4月2日从市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市税务局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如果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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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2:18: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