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
7月9日下午,县委书记、总河长袁力,县长、总河长张昊,副县长、副总河长李岩江率县水利部门负责人,开展巡河工作。要求,全县上下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落实好各级河长巡河工作,切实保护好河道流域生态环境。
在东沙河高家大桥段和绕阳河新兴段,袁力、张昊、李岩江等县领导查看河流现状,了解河长制落实情况,听取河道治理、沿岸环境整治等情况汇报。
河长制,即: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我县推行河长制以来,各级河长、河警长按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河库“清四乱”、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落实河道治理等工作,积极开展巡河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
副县长、副总河长李岩江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县长、总河长张昊要求,各乡镇、各行政村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做好巡河工作。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乡镇、村做好河道垃圾清理、河道封育等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和标准,真正将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县委书记、总河长袁力强调,河长制工作是***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巡河工作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全县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各级河长要严格落实河长巡河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巡河过程中,要带着问题巡河,绝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要实实在在地巡河,发现问题立即解决问题,确保巡河见实效、出成果。要严格落实河道封育,坚决禁止在河道流域放牧,破坏植被。要加强河道及河流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清理河道垃圾,严查乱排乱倒垃圾行为,严格管控各类污染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保护全县的水生态资源,实现河水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陈月美 王梓卫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