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全面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为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合理使用医用耗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求,我市于今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为确保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同步实施,以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据市医保局介绍,此次为配合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二是坚持价格调整补偿相关性原则,优先选择耗材使用较集中、医疗成本回收水平偏低的项目价格进行调整。三是坚持医疗服务合理比价原则,重点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四是坚持实行分级定价原则,根据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际,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级别,结合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实行分级定价,拉开不同级别医院的价格档次,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同时改革价格管理方式,实行医疗服务价格最高限价制度,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最高限价以下,自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具体标准。
据了解,全面取消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结构性调整的重要环节。这次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定价,拉开价格差距,有利于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同时对有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起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