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山县委宣传部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黑山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黑山县委宣传部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第三部分 黑山县委宣传部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黑山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定计划、提供服务。
(二)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新闻、出版部门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锦州日报社驻黑山记者站、计划生育局的工作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对全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受县委委托,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计划生育、记者站等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制定我县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六)结合全县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步调;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文学艺术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七)负责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八)负责全县政工职称的评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主要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传部本级。
第二部分 黑山县委宣传部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黑山县委宣传部2014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黑山县委宣传部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山县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黑山县委宣传部2014年收入预算总计117.00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17.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
二、黑山县委宣传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