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县工商局四项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黑山县工商局四措并举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传达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了党组会和机关干部、基层分局领导会议,传达省、市局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市局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和黑山县委转变工作作风十六项规定,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结合黑山局工作实际,部署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签订廉政责任状,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和各科室、基层分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分局长与所属执法人员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局签状200余份。建立层层负责的领导机制,形成层层监管的监督网络,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各尽其责,具体抓;机关科室尽全力重点抓,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领导机制。
完善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制度、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工作纪律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度及学习制度,做到“以责促岗、以制度促岗”,以制度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县局成立专门的督察小组,采取定期督查、经常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干部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为加强社会监督,重新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工商干部日常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走形式和过场。
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自正月十六起,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要按时上下班,窗口服务人员午饭时间实行倒班,岗位必须有人顶岗;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不得滥用权力;执法人员在办案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办案,要顶住说情风,用好手中的权利。
(邹丽楠 肖中详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