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锦州市注重发挥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职能,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各类专项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推进简政放权,取消、下放、调整460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取消和下放125项;推动消除变相审批,对县(市)区35项、市直部门19项事项开展整改;废止与《条例》要求不符的6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同步梳理发布193件《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清单》。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县乡村100%全覆盖,全市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6.27%,“锦州通APP”实现20000余事项“掌上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网上、掌上同步办理的政务服务系统;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市本级涉及39个部门的4519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310项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168项实现“零跑动”办理。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版工改系统已整合至市政务服务网,完成与省相关系统对接;区域评估转化为数据图层,落实到一张蓝图中并与工改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与市工改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完善21项配套制度。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对省政府确定的52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认领、归类,编制了《锦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实施清单》(讨论稿),涉及市本级和市县两级审批130项。营业执照实现“跨区域不见面办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2477户企业通过银行网点自助打照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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