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启动
昨日,市社区矫正试点启动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部署今年在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红海办事处、红旗镇被确定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村)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
会上,鲅鱼圈区、大石桥市分别汇报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情况。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后,我区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部门及时沟通协调,成立了由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凡忱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并对全区168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社区矫正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会议传达了《关于在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社区矫正工作分三阶段推进。2010年10月到2011年第一季度为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4月起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阶段,2011年底为总结推广经验阶段。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主动协调,争取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明确要求,全面落实社区矫正试行工作任务。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凡忱出席会议。各市、区司法行政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