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市区民政局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西市区民政局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为了便于民政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使民政工作有序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区和基层工作建设,因此,西市区民政局社区建设科充分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由于长期以来,没有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法人主体地位,无法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此西市民政社区建设科按照区政府、市民政局的统一要求,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同意社会信用代码,这样有利于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西市民政各部门间业务协同。进一步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涉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身份标识的,将统一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民政社区基层建设工作的关心,体现了民政工作者全面做好社区基层建设工作的信心。社区建设科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成为合格的民政工作者。(社区建设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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