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区司法局三项措施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效率,站前区司法局依托职能,采取多种措施提升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建设一支业务精、技能强的调解队伍,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信息库。为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调解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今年2月至6月,区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目前,全区共建立各类调解委员会55个,专兼职调解员486人。7个街道办事处、44个社区(村)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街道办事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同时站前区司法局联合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建立了4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分别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是鼓励提倡推选、聘任业务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针对人民调解组织成员整体素质较低问题,区司法局鼓励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聘任有责任心、事业心,工作能力强且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公民担任人民调解员,有必要的可长期续聘,提高人民调解员准入门槛,以保持一支稳定、高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来开展人民调解日常工作。 三是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一方面要求各司法所加强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培训工作,通过一年四次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一月两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等会议,以会代训、会训结合促进人民调解员进行学习与交流;另一方面,区司法局积极通过参加各项培训会议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更好的履行自身行政职能。今年9月7日-9月9日,区司法局基层科同志参加了由辽宁省司法厅在丹东举办的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业务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对辖区人民调解员从常用法律知识、人民调解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培训,讲解了全省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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