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三个坚持助力优化营商 环境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县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民政营商环境建设,不折不扣抓好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工作,营造了“人人都是软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是坚持深入学习《条例》,增强责任意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全局其他党员、干部为成员的学习小组,印发下发《条例》学习材料80余份,组织小组成员有计划地逐条逐句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全局工作人员通过学习,结合业务实际,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标准,端正工作态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
二是坚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承担全县养老机构行业许可,殡葬行业许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登记、变更、备案和年检等行政审批事项。年初以来,民政窗口通过“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全县社会组织的信息网络化管理,为12家社会组织提供成立指导工作,其中完成成立登记的3家,为13家社会组织提供了变更登记,为86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为166家社会组织提供了网上登记指导服务。
三是坚持严把审批关、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根据优化行政审批情况重新修定了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绘制办事流程图,明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并做成公示板向社会公示。其中,社会团体成立审批事项由30天压缩至7天;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审批事项由30天压缩至7天,养老机构设立审批事项由20天压缩至18天;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公墓审批事项由20天压缩至7天。对于县民政局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常年办理、手续齐全,并按照规定通过初审、审核、审批即可下发证书。
今后,县民政局将继续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