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全部按节点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
年初以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巩固气、突破水、研究土”为重点,通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工作全部按节点要求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一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四项主要污染物预计减排比例为,化学需氧量为10.17%(指标为8.1%)、氨氮为9.45%(指标为8.0%)、二氧化硫为16.97%(指标12%)、氮氧化物为11.49%(指标10.0%)。在不考虑今年新增量的前提下,目前已完成了全年的减排任务。二是大气环境质量。截止7月3日,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42微克,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75%。三是拆除燃煤小锅炉。全年计划淘汰燃煤锅炉96台(指标任务43台),目前已经拆除22台,完成任务的22.9%。四是水环境质量。养息牧河和柳河水质均为4类水体。王府和闹德海水源水质达到3类,达标率为100%。五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58件问题,已办结244件,有14件正在办理中。意见反馈的25个问题,已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18个,其它7个正在推进中。六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确认全市新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45个,县区政府已编制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综合整治任务已全面展开。七是生态乡镇创建。成立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创建计划,对拟上报的创建乡镇、村进行审核并上报省厅,确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