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ABC管理模式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
为有效解决审计力量不足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矛盾,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果,发挥好审计工作在促进全市依法行政、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市委组织部与市审计局依据中纪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在深入分析当前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制定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ABC管理模式。即坚持重点单位重点审,其他单位灵活审的原则,按照单位性质、工作职能、管理权限和经济活动情况等,将审计对象划分为A、B、C三个类别进行审计。
一是A类审计对象是各县(区)党政一把手,以及经济活动多、资金量大,有物资分配权、收费权、处罚权、审批权的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对A类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采取以任中审计为主、逢离必审的原则,结合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对属于经济责任范畴的审计内容,在全面审计基础上,根据各项目要求,突出重点,予以查实,及时反馈,节省了审计资源,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B类审计对象是经济活动内容较多,且掌握一定资金和物资分配权、收费权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对B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方式进行。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管理功能,建立了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在数据库中注明了领导干部的自然情况、任职时间、被审计年限等等,全面掌握了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的有关工作情况,为今后安排审计工作计划,科学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C类审计对象是经济活动内容较为单一,且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对C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以离任审计为主,主要采取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方式进行。按照2014年阜新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阜新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阜委办发【2014】39号),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根据要求,组织进行资产、负债和相关经济事项的盘点、清理、登记等工作,同时,填报《阜新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以下简称交接书)。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在交接书上签字。离任交接中,对不能在《阜新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中反映的事项,以书面方式列清并进行交接,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存在争议的,则进行专项审计。
今年上半年,经济责任审计ABC管理模式实施以来,市审计局以重大经济事项和重大经济行为为主线,以领导干部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情况、经济决策情况、经济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为重点,在已审结的17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处问题金额4.19 亿元,其中漏计漏缴税金715.29万元,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2225.89万元,财务核算不合规8008.73万元,虚列支出等其他违规问题30950.09 万元,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财经行为,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