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开展各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工作
为保证2019年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实施,明确预算单位财务主体责任,保障全区政府支出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全面落实取消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要求,全区开展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工作。于2018年、2019年分两批次实行结算中心核算财务工作的业务下放,实现各预算单位独立核算,返还财务核算权。
预算单位下放后,区财政局将安排业务科室定期对各单位财务支出及记账情况进行监管,以达到财政指导预算单位财务处理的目的,并进一步联合审计,在下放一年后对各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预算单位,按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核算。财政局 韩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