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配餐建设情况
为改善我市贫困地区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自确定我市彰武县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以来,彰武县教育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彰武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彰武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学校食堂建设基本情况。制定推进计划,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提出工作建议。
一、学生营养配餐现状
我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1所。九年制学校23,初中3所,小学4所,完中1所。义务教育学生35134人(小学生22821人,初中生12313人)。
二、存在问题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1所,新建及改扩建学生食堂仅4所,只能容纳6190名学生,导致现有学生食堂不能满足现有学生需要。由于我县属省级贫困县,受资金困扰,新建义务教育学生食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重问题。就目前已有的义务教育学生食堂而言,已有设备不全,设备陈旧,急需改造。目前,我们正多方筹措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等形式,积极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任务
我县现有食堂远远满足不了学生营养配餐需要,下一步我县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二是组织地方财力自筹资金,计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食堂9个,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可容纳学生11409人。
四、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保证食品安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具体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农业等部门,安排专人,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
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设立专门食品检验员,严把食品质量和安全关,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采购、储存、加工、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学生营养饮食安全。
2、规范程序,严格资金管理。要结合实际,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食品配送、招标投标管理程序,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对供餐企业和食品配送必须严格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保食品质量。
要加大经费投入,专项补助资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严禁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建立和完善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3、加强管理,完善资助政策。要按照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人员。要结合本地区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加以保证。中小学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要不断完善各项资助政策,建立推进计划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和学生档案,对各校受助学生人数、补助标准等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4、抓好培训,加强营养健康监测。教育、食品安全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解读有关政策和要求,讲解营养膳食和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加强学生营养状况监测。成立由县教育局牵头,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小组,负责对全县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进行***调查,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并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5、广泛宣传,积极开展营养教育。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推进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使推进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积极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落实国家、省、市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加强和改进营养健康教育。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手段,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