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阳千余名精简老职工领到补助费 全部银行发放
石师傅,你们的救济补助费马上就落实了,过些日子就能到银行去领!”8月19日,市人大代表、大东区永丰社区党委书记李军迫不及待地打电话,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石伟君等30多名原沈阳黎明服装厂的精简职工。按照相关政策,沈阳市1000多名60年代被精简的老职工每个月可以按时得到200多元的救济补助费。
一个小抱怨引发一条建议
石伟君是沈阳黎明服装厂的老职工,已经年过七旬,是一名60年代被精简的退职职工。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过上更好的生活,辽宁省政府于去年提高了这些精简退职职工的生活待遇标准。
40多年过去了,这部分精简职工大多年事已高,再加上原单位破产、转制等问题,这些老职工更为分散,所以有的老职工救济补助费并没有及时拿到手。在一次走访中,李军代表偶然听到了石伟君等老职工的抱怨声,听说有的老职工生活救济费竟然拖欠了两年。经过调研,李军发现全市有类似情况的老职工至少有上千人。在详细查阅文件后,李军得知按照新的标准,对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资100%生活费的,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70元;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资70%生活费的,由每人每月1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52元;对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资40%救济的,由每人每月1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34元;对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由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16元。
“每个月补助200多元,这可不是小事!政策落实的好坏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关系到社会稳定。”李军决心要了却这些老职工们的难心事。今年年初,李军建议政府对60年代精简职工发给生活费的政策落实到位,希望民政部门统筹规划,统一管理,避免因原单位无力解决而让这些惠民的好政策“走空”,不能让老百姓受益。
补助金银行发放
收到李军代表的建议后,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由于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回乡时间较长,企业破产、转制、人员变动等原因,许多精简职工人员档案遗失,造成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底数一直不清。上半年,市民政局对这些人进行了全面摸底。截至6月底,全市按新标准落实精简职工待遇的有4600多人,其中民政部门负责1000多人,老职工平均年龄75岁。
与此同时,市民政局还积极协助破产、转制企业精简职工移交民政部门管理。为了使60年代精简职工管理更加科学化,市民政局在短时间内开发了管理软件,将民政系统管理的60年代精简职工信息资料,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60年代精简职工数据信息管理档案库,实施科学管理。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和市财政局社保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在7月份对全市部分区、县60年代精简救济补助费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联合检查组不仅详细询问各区、县在开展这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还重点检查了破产、转制企业移交民政部门管理的老职工救济补助费发放情况,随机走访部分老职工,了解他们生活情况和要求。
目前,由民政部门管理的1000多名60年代精简职工生活待遇全面得到落实,救济补助金全部实行银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