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全年按时足额完成到期政府性债务,避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政府债务风险隐患,维护系统信誉,太平区将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制定化解政府性债务三年工作计划。 1.积极争取债券置换额度,将棚改、城投债置换为债券。争取将2018年、2019年陆续到期的800万元城投债置换为债券。争取将需要偿还的棚户区改造款25550万元置换成债券,减少偿还压力。 2.将2018年到期的5804万元债券,2019年到期的1006万元债券,2020年到期的8332万元债券在债务额度内发行新债券,或向省市争取资金偿还。 3.2018年至2020年地方性政府债务利息偿还方式:2018年至2020年平均每年利息预计偿还1900万元,将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新增财政税收收入予以偿还。 (二)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增加财政收入。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处置存量资产、债务项目收益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等方式予以偿还。 (三)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太平区认真做好政府债务信息日常监测、定期报告分析等工作,每半年向区委、人大、政府及主要领导报告全区债务情况,客观分析债务结构和区财政财力,准确把握负债率、逾期率和偿债率,为领导掌握债务现状、调整举债策略提供依据。 (四)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增量。按照“适度举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当年债务规模不得突破限额,除市政府代为发行的政府债券以及转贷的主权债务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债务。 (五)坚持将债务支出列入一般预算。太平区认真制定偿债计划,逐步消化存量债务,减轻债务包袱和压力,降低债务逾期率。坚持将债务支出列入年度预算。 (六)通过组建企业集团化解政府债务。与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联合对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进行资产盘点工作,核清、核实国有资产。同时,通过产业园区政府债务调查工作摸清园区债务实有情况,进行资产与债务整合,完成8500万元的政府债务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