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法治之基捍卫人民利益
——改革开放40年市司法局发展回眸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改革开放的40年,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发展壮大的40年,也是市司法局取得重大成就的40年。
重建篇
1979年,司法部重建,全国各省市的司法行政机关随之相继成立。
1980年6月30日,辽阳市公证处成立,当时全市只有一个公证处,3名公证人员。
1980年12月2日,辽阳市司法局恢复重建。
1981年,辽阳市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1985年开始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
1984年3月10日,辽阳市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成立,1995年1月改称为辽阳市北郊监狱。2009年4月,辽阳市社区矫正支队成立。
1999年,在全市乡镇街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热线,并实现了全市并网开通。
2002年开始,按国家司法考试要求,组织了辽阳地区的报名、考试工作,两年来全市共有610人报名参加,21人通过考试并取得法律资格证书。
改革开放40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职能不断强化的巨大跨越,在法治辽阳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成果篇
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公正、实现和谐。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逐步发展壮大,取得了一项项不俗的成绩,铸就了一个个辉煌。
普法,为改革开放提供坚固法治保障
自1985年“一五”普法正式展开,普法活动以5年为单位,始终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而不断完善,始终为了将法治信仰变为全民信仰而不断努力。
“一五”普法期间,我市共有1600余名干部讲授法律知识,举办培训班65期,108***人次参加。市司法局成立法治教育文工团,赴城乡演出200场。
今年78岁的庞春学,1960年与雷锋同期入伍,是第二任雷锋班班长,1982年转业到司法局工作。他在回忆中说:“我刚从部队转业到司法局,那时司法局只有30多人,条件艰苦,我在多个部门工作过,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普法工作。还记得1989年,辽化公司、辽阳市委普法办公室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先进单位称号,我们当时都引以为豪。”
庞春学的女儿庞辉现在在市司法局戒毒科工作。庞辉介绍说:“今年3月,为了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司法局党委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精选6名先进个人代表,我父亲就是其中一名,他们组建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深入7个县(市)区进行10余场宣讲。”
自2016年“七五”普法以来,各级普法讲师团、志愿者队伍共举办法治讲座200余场,法治文艺演出30余场,印制下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笔记本5000余册,印制宪法宣传手提袋5000个,印制青少年普法学习读本5000册,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书籍资料2000多本,发放《宪法学习读本》等宣传资料200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
如今,“法治”二字,深深扎根在人民心中。
法援,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民心工程。
1999年,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陆续成立。截至2017年末,全市共有两级8个法律援助机构,共有工作人员38 名,服务网络不断扩展,共在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信访、工会、妇联残联、军队等部门及基层乡镇街设立工作站130个。
2017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每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000件以上,接待咨询3000人次以上。市法援中心每年办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都在300件以上,接待各类咨询900人次以上,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都在200万元以上。
公证,为人民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公证为公,执业为民。
1980年6月30日,辽阳市公证处成立,成立之初全处只有3名工作人员,全年办证144件,只能办理民事类中的继承、收养、赠与、委托公证,从受理到出证完全是人为操作。
如今,我市现已有公证处7家,具有涉外资质的公证处3家,公证人员80余人,公证员27人,能够办理涉外类公证、民事类公证、经济类公证数百种,年均办证量达14500件。2018年,我市公证员王丽荣获由司法部和新华社共同举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 司法行政故事”——2017年《守望初心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活动的全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称号。
人民调解,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辽阳经济迅速发展,矛盾纠纷更加复杂,给调解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
1981年,我市狠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辽阳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到今天调解委员会已增加到828个,调解干部增加到4430人。
近年来,辽阳县创造性的开展“人民调解日”活动,将每月第一周的周五指定为“人民调解日”。
辽阳县兴隆镇下洼子村有两家东西院邻居因宅基地边界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虽然镇村干部多次出面调解,但双方互不让步,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这起矛盾纠纷被拿到兴隆镇2月份“人民调解日”,时任辽阳县委书记王忠学带领辽阳县法院、国土、城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以调解员身份参与调解。在现场,大家详细梳理案情,理清矛盾根源,提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王忠学还亲切地和他们拉起了家常儿,入情入理地进行疏导。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由激烈转为平缓,其中一方7旬多的老大娘最后对王忠学说:“没想到你这当官的还挺会说老百姓话,今天就冲你的面子,俺们和解了。”
截至目前,辽阳县已组织开展24期“人民调解日”活动。共调解案件307件,调解成功256件,成功率83.4%,引导进入诉讼程序的34件,对疑难复杂的5件案件进行了延伸调解,保证了每个被调解的案件都落地有声。
奋进篇
最好的纪念方式,就是将改革进行到底。
从“恢复律师制度”到“普及公共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就在百姓身边。
1978年,司法部出台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宣布恢复律师制度。
1979年辽阳市法律顾问处成立,标志着律师制度在辽阳恢复重建。当时仅有律师10余人,办理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业务几十件。
1993年8月3日,更名为辽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如今,我市律师所已达28家,律师254人,全市律师每年办理诉讼案件4000多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500多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0多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000件次,担任法律顾问400多家。
现在全市律师共为100多家政府事业单位和318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积极服务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为辽宁忠旺集团特大高精铝及铝合金加工材项目、万嘉国际生活广场项目等30余项重点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从劳动教养制度到社区矫正制度
1984年3月10日,辽阳市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成立。
1995年1月改称为辽阳市北郊监狱,负责收押刑期在5年以下的罪犯,当年关押罪犯442人。
2008年,国家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09年4月,辽阳市社区矫正支队成立,与辽阳市北郊监狱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负责全市五城区的社区矫正工作。
宏伟大队长征中队中队长张虎亲身经历了由北郊监狱到市社区矫正支队工作的转变。他回忆说:“刚开始时自己是完全不能进入工作状态,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本质就在于对犯罪人进行治理、修复,为犯罪人架起再社会化的桥梁。这是一件有着非凡意义的工作,我为能从事这项工作感到自豪。”值得一提的是,张虎在2012年被查出罹患了恶性淋巴瘤,但他没有放弃工作,而是边治疗边工作,至今仍工作在社区矫正的第一线。
正是有许多像张虎这样爱岗敬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市社区矫正支队先后获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先进政法单位。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195人,累计解除2667人,目前在册528人,共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31例,期间无发生一起脱管、漏管现象,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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