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辽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
10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就《辽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齐鲁出席会议。
会上,市住建委及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与会的市人大代表从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执法标准尺度、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就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条例》是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之一,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法可依提供了依据。要提高认识,在学法懂法上下功夫,做到学深吃透;依据《条例》严格依法行政,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各级人大组织要开展好依法监督和工作监督工作,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还要广泛宣传《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广大市民遵纪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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