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完成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工作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市财政局于2017年2月转发了《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文件,以2016年12月31日为资产报表工作基准日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工作。截止2017年4月,全市资产报表工作基本结束。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市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共1257家,编制人数52100人,其中市本级335家,编制人数211***人。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2,454,867.68万元,其中市本级1,007,421.15万元。全市固定资产总额为763,893.46 万元,其中市本级341,971.18万元。全市负债总额为1,276,903.25万元,其中市本级389,366.20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177,9***.43万元,其中市本级618,054.94万元。
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已经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处置等日常管理事项可在线操作,实现动态化管理。
通过此次资产报表工作,我们发现部分单位基层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专业知识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管理意识不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存在账实不符、数据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着手研究拟定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评估、统计报告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细化各个环节的管理,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力求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资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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