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三个强化助力环保领域责任追究
市纪委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监督执纪的重点,不等不靠,不折不扣,严肃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开展督察工作以来,严查快办了一批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环保责任不落实的失职渎职违纪行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助力环保督查。市纪委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市纪委书记为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抽调纪检监察五室全体成员为组员的环保督查专项问责小组,迅速制定责任审查工作方案,对责任追究工作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工作时限提出具体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辽宁工作协调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线索直接跟进调查处理,确保责任审查工作上下衔接顺畅,有力有序落实问责工作。
二是强化办案措施,确保履职尽责。对工作协调组交办的关于扬尘、气味、噪声、烟气类的环境保护方面焦点事件和苗头问题及时跟进,市纪委书记亲自抓办案件,部署现场调查处理工作,采取5加2、白加黑的工作方法对相关人员和企业进行问责。对重点问责的案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把责任理清楚,自下而上查清涉及相关部门的履职尽责情况。对责任审查工作人员执行办案制度、遵守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案件按照时限查办到位、问责到位。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过程中,对全市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无故退件、办案不利、延期办理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严肃追究过程责任。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强力震慑。针对职能部门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导致举报频发,造成社会影响;对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不负责、不担当,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等问题,市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查处了一批环保责任不落实的典型问题。截至5月末,受理督察转办事项共计23批46件,其中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6人,约谈60人,通报责任单位2家,形成强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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