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四个结合促进审判执行工作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区法院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始终坚持“四个结合”,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司法为民便民活动,形成“以学促审,以审践学”的工作局面。日前,在“两学一做”督导检查中,区法院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果受到省委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把学习教育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区法院注重立案环节“窗口”作用,及时受理案件,热情接待咨询,积极做好诉讼指导,减少群众来回奔波,彰显司法的亲和力。公开副院长接待电话,监督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关爱特殊群体,修建了一条无障碍出入通道,配备了安全扶手,同时降低立案窗口平台高度,配备旋转座椅、空调、饮水机等多项人性化服务设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审判环节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便民诉讼,积极推出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巡回审判方式。今年以来,共深入社区村镇巡回审判10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立案12次,依法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9.6万元。
把学习教育与推进司法公开结合起来。区法院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的原则,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审判。实行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将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331份,全程公开案件信息。同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11件28人次,使接受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1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比例达82%。
把学习教育与***执行难结合起来。区法院成立***执行难领导小组,将***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从人民陪审员中选出两名同志,让人民群众做人民群众工作,全天候、全过程参与执行工作,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把执行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好立案、审判与执行的衔接工作。在立案庭张贴诉讼风险告知书,在提示当事人注意防范败诉风险的同时,重点提示可能发生的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当事人要积极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从源头上***执行难。与宏伟区交警部门协商,联合制定下发了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的新举措,进一步将保全的时点前移,最大限度防止执行不能情况的发生。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在执行局外设立执行裁决庭,深化审执分离。创造性地应用了企信宝软件系统,通过该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涉诉失信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执行措施。利用好国家司法救济,做好执行息访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支付司法救助款67.2万元,维护社会稳定。
把学习教育和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区法院制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强调通过学习教育,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区法院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研讨,举办研讨交流会,把“两学一做”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设立立案一庭、立案二庭为党员先锋岗,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着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区法院“郭明义爱心团队”开展“精准扶贫”对接工作,为辽阳县河栏镇下麻屯村贫困老人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定每月党建活动日,开展“两学一做”知识竞赛、“品读经典”读书交流会、观看学教专题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并深入学校、社区讲党课。在迎接建党95周年之际,区法院还组织党员到辽阳铧子监狱参观,并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党员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党员干警思想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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