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辽宁省集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扩建270m3h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关于辽辽宁省集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扩建270m3/h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宁省集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扩建270m3/h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580907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辽宁省集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扩建270m3/h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弓长岭区苏家街道中茨铁矿矿区内 | 辽辽宁省集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嘉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辽阳市弓长岭区中茨铁矿矿区内空地进行建设,建一条270m3/h搅拌站,总占地面积为5200m2,总建筑面积1792m2。 | 1、施工期,要严格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2-2016)的规定,加强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的日常管理,施工场地等要采取覆盖、遮挡等环境保护防护措施,防止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 2、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要向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弓长岭分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期厂界噪声要达标排放。 3、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在进入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骨料库粉尘、粉料筒仓仓顶粉尘、车辆运输粉尘、上料粉尘以及输送粉尘。搅拌粉尘经搅拌机配备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骨料存放于封闭式库房,全封闭管理;粉料存放于筒仓内,筒仓仓顶配备滤芯式收尘装置;物料装卸、储存时开门,物料装卸、储存均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搅拌站和物料输送皮带均为封闭式,骨料从封闭式皮带运输至搅拌站内进行搅拌,骨料库粉尘、粉料筒仓仓顶粉尘、车辆运输粉尘、上料粉尘以及输送粉尘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的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尘、沉淀池底泥、砂石分离剩余物、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收集尘作为原料继续使用;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统一收集,进入中茨铁矿排岩场;砂石分离剩余物统一收集后,排入中茨铁矿排岩场;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搅拌机、运输车辆、皮带输送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0419-5809070 |
弓长岭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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