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拟销号整改任务公示第一批(2020年3月5日)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拟销号整改任务公示第一批
(2020年3月5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整改任务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1 | 1-1-1 |
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
和平区 |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建立学习、会议制度,完善考核机制。 |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和引导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安排专题学习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
2 | 2-2-1 |
压实督察整改工作责任,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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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完善考核体系。 | 严格落实《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沈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沈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
以上整改任务问题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和平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4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和平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3323619
邮寄地址:和平区河北二街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