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造价咨询服务的公告
根据穗越发改投批〔2021〕8号文件,本工程为财政资金项目,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造价咨询服务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83520501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240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周边。
四、项目概况:项目本期总投资约1.36亿元,对项目范围内的北京路(至天字码头)、大南路、文明路、泰康路、万福路及其他区域内的街区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招牌、建筑立面、路面铺装、三线(包括三线管道、统筹线路下地迁移、拉挂规整、废线清剪、路面修复等)、城市家具、灯光氛围、房屋加固、标识系统、门店橱窗进行改造,实施骑楼街修复创生计划,恢复岭南建筑风貌,以及对区域内的交通设施、标线等进行改造、迁移,对西湖路广场进行整体改造,增设西湖路周边微景观装置、绿化绿植、休闲座椅等(具体以最终设计图纸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五、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内容为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服务内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等造价咨询、过程投资控制工作(详见《造价服务技术需求书》)。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委托的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不得擅自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驻场人员。
2.服务要求:(1)对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熟悉与本项目类似的环境提升改造类工程的概、预、结(决)算编审经验。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同时按时按质提供评审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具体应遵循以下服务响应时间:
初步设计概算复核:从接受完整资料起10工作日内出复核意见,并配合概算评审单位,设计方三方对数核对工作,按业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概算评定审工作。
预算编制(或审核):从接受业主指令或完整资料起15工作日内出编制(或审核)报告。
工程进度款审核:从接受完整资料起3工作日内完成。
工程变更签证审核:从接受完整资料起7工作日内出审核报告。
工程结算审核:从接受完整资料起30工作日内出初审报告,60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对于委托人提出的疑问,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4)人员驻场要求:投标单位需承诺在项目开始启动时至服务期结束,派遣不少于1名驻场人员(具备一级造价师或同等职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造价管理经验,熟悉全过程造价管理流程),其他专业人员按要求分阶段驻现场,服从委托人管理,常驻委托人指定办公场地开展项目相关造价服务工作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5)在驻场服务期间,定期主动为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最新国家政策法规及行业规范等相关文件。如工作内容部分变动,费用不予调整,造价咨询单位不得拒绝相关工作。
(三)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50000元。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相关规定,造价咨询费按11285.7万元为基数计算,上限价950000元。各投标人自报下浮率(下浮率不低于5%),下浮后的价格即为暂定合同价,结算按经审定的概算对应的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进行结算,并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所报的下浮系数计算,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终审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6月11日下午14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 6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1年6月 11日下午14时30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复印件加盖公章)。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三)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7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1.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咨询合同和咨询成果复印件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2.业绩金额和日期以咨询成果证明文件为准。3.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是指: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中的任意一种)。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六)投标人已按照本征集公告***一、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登记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 83520501,联系人:杜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十五、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开征集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开征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现将本项目开评标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身体出现发热(高于37.3°C)、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风险地区且未能提供穗康码绿码的各类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
二、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安排1名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工作,投标人代表进入大楼前须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身份证原件信息和防疫信息登记、填写承诺书(详见***)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现场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人流较多时,必须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7日
***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人、征集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征集文件的编写工作。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
承诺书
如本公司成为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造价咨询服务征集活动中标人,承诺做到如下工作:
一、在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标段一)实施周期内,按照征集人要求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人员提供驻场服务。
二、在驻场服务期间,定期主动为征集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最新国家政策法规及行业规范等相关文件。
如若本公司没有按照上述承诺执行,则我公司同意无条件接受征集人对本公司的相关违约处罚。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 年 月 日
***3:
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
本人自前28天至今为止身体健康情况:□ 本人核酸检测结果正常且在有效期内,当天穗康码显示为绿码,没有到过高风险地区,身体健康正常。2. □其他情况: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情况属实。
承诺人:
承诺日期:
***1-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造价咨询征集文件.doc
***2-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造价咨询造价咨询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