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征集微改造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及沉降观测单位征集公告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我办现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择优遴选光孚路南3号挡土墙加固微改造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坡顶位移监测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为上述项目提供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名称:马庄一巷光孚路南3号挡土墙加固项目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马庄一巷光孚路南3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改造的挡墙约70米,高度约6.3米。
五、(一)服务内容:本次工作内容为挡墙周边区域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及挡土墙加固第三方检测(包括坡顶位移监测服务),具体如下:
1.周边房屋安全鉴定:包括资料收集、调查、踏勘、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工作,本次约1000平方米,具体数量按实际结算。
坡顶位移监测:根据国家规范的要求,进行档墙及周边区域坡顶位移监测,包括根据设计图纸设置检测点、按规范要求按时进行观测,如测量值超过报警值,及时通知业主,出具观测报告等工作。工作量约200点次,具体数量按实际结算。
2.上述工作及其他费用等已包含在合同报价中,因发包人、居民、场地等原因须重复多次进场,甲方不额外予以补偿。
(二)报价约定:按《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报下浮率。
1.具体报价约定:房屋安全鉴定单价最高限价为15元/平方米,沉降位移观测单价最高限价280元/点.次(包括坡顶位移监测点、位移工作基准点的埋设费)。
2.结算约定:费用按服务单位出具的成果文件中的工作量×服务单位的报价据实结算,最终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申请人合格条件:
(一)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自2018年1月至今三年内完成过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业绩证明(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合同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自2018年1月至今三年内在完成过的沉降检测的业绩证明(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检测类服务合同和成果文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五)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八、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竞投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后取回);
(二)具备房屋安全鉴定及坡顶位移监测技术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
(三)近三年工作业绩汇总表(列表说明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完成时间、委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收费报价(报下浮幅度);
(五)报名函、投标人声明。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投资料(一式一份)应密封。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九、公告公示时间: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9日共5天,公示期间,参选单位可向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咨询,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一8335751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802。
报名资料的提交。有意参选的编制单位请在2021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内将资料送至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
十、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