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警长为一方碧水保驾护航
自9月底以来,陈家镇派出所的社区民警黄晨又多了一个新的身份:河道警长。他时常会来到其所辖鸿田村内的大小河道边,查看河道边有没有违法搭建,查看有没有人往河道里倾倒垃圾。
结合全区“河长制”工作,今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探索实行“河道警长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维护地区河道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全区共有河道警长250名左右。
“通过建立推行‘河道警长制’,警方能及时发现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线索,并对违法犯罪份子予以打击。”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徐志明警官表示,“河道警长制”的建立推行,旨在积极引导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打击防范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提升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
据了解,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建立了五级“河道警长”组织体系。其中分局主要领导为一级河道警长,全面负责全局“河道警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分局其他领导为二级河道警长,负责组织推进和督导检查对口派出所;本区各派出所主要领导为三级河道警长,具体负责辖区内“河道警长制”工作的推进落实,并与乡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接;各派出所分管领导为四级河道警长,协助三级河道警长推进落实辖区“河道警长制”工作;各派出所社区民警为五级河道警长,通过细化落实河道生态打防管控各项措施,主动对接基层组织,提升河道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同时,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还在分局治安大队下设“河道警长”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道警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及情况汇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