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区(含广州空港经济区)住建局、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质〔2017〕91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试点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组织原则,滚动式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综合检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推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标准及要求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实现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检查组织
我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综合检查领导小组,局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任副组长,各区(含广州空港经济区)住建局分管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此次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协调推进,并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我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具体组织开展此次综合检查,检查主要从在建工程现场检查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查两方面开展实施。每次综合检查前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在建工程现场检查组成员包括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人员、行业专家、材料及实体抽测技术人员组成;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查组由市质监站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专项检查小组组长、执法人员、行业专家按照回避、交叉检查原则选取。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从2019年4月至12月,分3个季度,滚动式、常态化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综合检查。
(二)检查项目数量
工程现场检查:每季度综合检查,抽查市监管项目不少于5项,各区(含广州空港经济区)监管项目原则上不少于4项,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50%(有保障性住房、安置住房监管的单位,保障性住房、安置住房抽检项目每季度不少于1项)。受检项目根据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填报的在监台帐,并结合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等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大数据分析情况进行随机抽取。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查:本年度抽检不少于30家与我市检测监管系统联网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结合广州市检测单位诚信评价系统、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和在建工程现场工程材料与构配件执法检查情况,按双随机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抽取受检单位。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程现场检查
本年度检查将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中关于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的条目,结合近几年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方面的重点和突出问题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建材打假检查)、质量控制资料以及质量监督机构监管情况(见***)。
在检查过程中,将对检查组的抽查情况和项目监督机构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结合和比对,核查项目参建单位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以及项目监督单位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查
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行为进行检查,检查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管理体系、检验行为、流程及按照相关规范、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开展工程质量检验等情况,重点抽查是否超资质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等方面,并对检测行为进行现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消极应对或拒不配合检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参建各方和检测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质量行为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改正;监管受检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跟进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市质监站汇总,我局将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
(三)对于施工现场违反法律法规的,我局将向负责其质量监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由其采取进一步的监督处罚措施或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行政处罚,我局将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测单位的违法违规质量行为等情况,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市质监站每季度对质量综合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我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质量管理好的工程项目予以表扬,对质量管理差或对此次检查整改落实不彻底的工程项目予以批评,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诚信扣分、省级质量安全动态扣分和行政处罚等相应处理措施。
专此通知。
***:工程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内容.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黄志宏,电话:83124449;市质监站联系人:吴防,电话:8363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