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富林街道关于开展广富林诗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讴歌广富林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辖区群众爱岗敬业、建设美好家乡的热情,广富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反映广富林发展、变迁的“诗歌、摄影”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近广富林,讴歌新时代
二、活动目的
以广富林的历史变迁及发展为主线,反映广富林地区日新月异的变化及广富林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征集时间
2019年4月11日-5月15日(以投稿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征集对象
所有自愿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五、征集方式
(一)通过《松江报》广泛征集;
(二)通过广富林街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广泛征集。
六、作品要求
(一)诗歌作品
1、作品主题与广富林相关,通过广富林看世界,世界看广富林;也可以是抒发对广富林的挚爱之情;
2、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3、诗歌作品体裁应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
4、诗歌作品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二)摄影作品
1、作品形式和数量不限,可拍摄一张或多张照片,保证像素清晰,单幅作品不小于1M,组照作品需要注明;
2、简单介绍照片故事,描述不超过200字;
3、作品必须为原图,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其他任何东西修饰照片;
4、摄影作品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七、投稿方式
(一)诗歌作品统一发送至邮箱:189****9989@163.com;联系人:陈筱玮;电话:37686030;
(二)摄影作品统一发送至邮箱:493601069@qq.com;联系人:徐丹丽;电话:37686056;
(三)作品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电子邮件请注明“广富林诗歌作品征集”或“广富林摄影作品征集”。
八、评比规则
征集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由广富林街道办事处及专业导师组成评委团对参赛作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诗歌及摄影作品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5名)。获奖结果将于6月初公布在《松江报》、广富林街道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上,同时获奖作品将最终集结成册,予以公开。
九、稿酬设置(个人所得税自负)
(一)诗歌作品: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优胜奖(200元)
(二)摄影作品: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优胜奖(200元)
十、征集声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应征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宗教歧视,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内容,一经发现侵权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二)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广富林街道办事处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广富林街道办事处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发布、加工、谱曲、改编、传播等权利,有权以任何方式对获奖作品进行使用及保护。
(三)获奖作品将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通过转账方式拨付稿酬,在后期推广使用中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四)广富林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此活动相关解释工作。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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