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2〕2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1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和
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2011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
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深化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估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通过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规范工作,推进本区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考核评估主要内容
主要是落实《关于印发<2011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杨府办发〔2011〕8号)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队伍建设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以及实施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月度统计、工作信息报送、年度报告编制、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业务培训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公开渠道建设等;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各类争议应对和处理等;
(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信息公开深化和推进情况;
(八)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情况等其他政务公开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改革创新情况;
(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以及对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设想、意见和建议。
三、考核评估方法步骤
(一)部门自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述重点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重点督查
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核查
1.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核实依法收费的自查情况;
2.区监察局核实行政申诉处理的自查情况,核实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等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3.区政府法制办核实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4.区保密委提供健全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依法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的评估结果;
5.区档案局、区文化局分别提供开展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服务情况的评估结果。
(四)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评估
区政府办公室汇总有关单位评分,并综合考虑其他情况,形成各部门、各街道镇考核评估总分。
四、时间安排
(一)2月3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报告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报告)。
(二)2月10日前,相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核查结果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三)2月13日至2月下旬,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四)2月29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
(五)3月上旬,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向区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各部门、各街道镇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认真填写并报送有关考核评估材料,确保这次考核评估取得实效。
附:2011年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表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公开 考核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