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区水务局召开水土保持专题工作会议
11月18日,区水务局局召开水土保持专题会议,区水务局局长姚向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张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水利部、市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松江区水务局水土保持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对水利部及太湖流域管理局下发的图斑复核任务进行了布置和培训。与会人员就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交流讨论。
姚向群强调,水土保持工作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上海市环境治理、水土资源保护目前存在的短板。水务部门要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对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严格落实查处与整改,从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层面逐级压实水土保持监管责任。
姚向群要求:要充分认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意识;要建立完善水保工作新机制,提升水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要唯实唯干狠抓整改,尽快补齐水土保持工作短板。
局行政审批科、安全法制科、区水务执法支队、区水务管理所相关负责同志,各街镇水务站站长及技术员参加会议。
Tips:生产建设项目需开展水土保持的类别涉及工业园区、住宅房产、公路铁路、轨道交通、输变电力、城市管网、水利工程、加工制造、社会事业等多个领域,须按照项目征占地面积与挖填土石方量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验收须同步验收水土保持措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
针对水利部和太湖流域管理局下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确为水土保持“未批先建”的,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新、改、扩建生产建设项目,须按照《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关于水保方案编制与报批相关政策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须完成水保方案报批,同步落实监测、监理和自主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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