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杨府办发〔2005〕26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信息委制订的《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信息委制订的《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2005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沪府办[2005]21号)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现制订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制度
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核心。本区要在已经形成的十项制度安排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落实,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社会信用制度。
(一)编制“十一五”规划
组织编制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围绕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建设杨浦知识创新区的总体目标,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建立社会信用制度为核心,以提高政府公信力、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信用度为目标,抓住信用记录的归集、信用产品的使用、诚信环境的营造等环节,确定总体工作思路和具体工作抓手,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本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推进信用产品使用的制度安排
1、巩固深化已经使用信用报告的制度安排工作。继续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实行信用报告制度,并逐步拓展到土地招投标、工程类招投标中去。继续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录用中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并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试行个人信用报告制度。继续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使用信用报告的制度安排,除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外,将企业信用报告引入其中。
2、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信用体系的建设。在物业公司招投标中引入信用报告制度。把信用监督机制纳入行业管理,扩大对物业公司的社会监督,督促他们切实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对物业管理企业年审时,除需提供相关年审资料外,还需提供物业管理企业的信用报告。
3、积极推进大众浴室、放心菜场等的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满足群众基本需求和生活便利,提高相关领域的服务质量,使广大居民群众得到实惠。今年,要在申请大众浴室优惠政策及创建放心菜场的活动中引入信用报告制度,并积极探索药店、医院、学校的信用制度安排。
4、落实制度安排的保障措施。为保证信用报告制度的实施,本区将安排对企业或个人使用信用报告的补贴资金,对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报告酌情给予补贴。
(三)加强行业管理制度建设
1、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依托区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对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
2、逐步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性的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对失信主体的长久威慑力,减少和化解各类矛盾;根据信用记录状况,通过提供服务和推动信用产品的广泛使用,探索建立市场性、社会性惩戒机制。今年,要探索在政府采购中使用信用报告的制度安排。
3、推动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在全区中小型企业中设立专门信用管理岗位,建立信用档案、授信决策、信用产品使用等信用管理制度。提倡企业在商务活动中主动出示信用报告,并通过专业征信机构获取相对方的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
二、大力开展社会诚信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诚信创建活动。
(一)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性诚信创建活动
由区文明办牵头,区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共铸诚信,让窗口更明亮”行动。
1、开展服务诚信窗口创建活动。年内,组织区相关行业、单位和窗口参与诚信窗口创建活动。制订诚信窗口创建标准,并将诚信窗口创建活动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和政务公开示范窗口等评选工作结合起来。
2、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活动。由区机关党工委牵头,区人事局配合组织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活动。(1)结合政风评议,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的宣传教育活动。(2)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动党员、公务员撰写诚信警句,教育党员人人争当诚信公务员。(3)制定《公务员诚信守则》,将公务员诚信行为纳入工作目标和年终考核,并把诚信教育内容纳入公务员岗位培训之中。
3、营造社会诚信氛围。4月份,在全区开展“诚信杨浦”倡议和“共铸诚信,让窗口更明亮”行动承诺签名活动。5月份,组织本区12家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和市文明单位开展“让市民买得称心、吃得放心、用得舒心”诚信咨询、宣传活动。7月份,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诚信服务日”活动,并举行“共铸诚信杨浦形象,同唱诚信杨浦之歌”的宣誓活动。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也要举办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4、打造一批服务诚信品牌。年底,总结表彰一批服务诚信窗口,由区文明办会同相关条口适时挂牌一批服务诚信窗口,并组织开展“十件诚信好事”和“共铸诚信”行动的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等评选活动。
(二)持之以恒,开展常规性社会创建活动
1、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内开展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承诺活动,做好诚信承诺履行情况的记录、公开或向征信机构披露等工作。
2、开展信用教育和培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岗位培训;面向公务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信用培训。
3、增强企业及个人的信用意识。组织部分企业开展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承诺活动。鼓励企业及个人主动查询自身的信用报告,促使其自觉维护自身形象。
附: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