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试点工作政策问答
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是一项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惠民工程。五角场街道为杨浦区第二批试点街镇,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本市开展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3〕38号)和《杨浦区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采取由易到难、由点到面、分批分片开展试点。试点工作已于10月初开始启动。
现将有关政策问答如下:
一、问:哪些高龄老人可以申请高龄老人医疗护理服务?
答:试点阶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老人,可申请医疗护理服务:
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75周岁及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经评估达到一定的护理需求等级。试点阶段,暂定为经评估护理需求等级达到轻度(限80周岁及以上的孤老)、中度(限80周岁及以上)或重度(7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
3、居住在家且居住地属于试点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暂定杨浦区、闵行区、浦东新区、普陀区、长宁区和徐汇区的22个街道为试点街镇)
二、问:高龄老人医疗护理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答:试点阶段,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和常用临床护理以及相应的护理指导。
基础护理主要包括:整理床单、面部清洁和梳头、口腔护理、会阴护理、足部清洁、协助进食/水、协助翻身及有效咳痰、协助床上移动、压疮预防及护理、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留置尿管的护理、温水擦浴、协助更衣、床上洗头、指/趾甲护理、安全护理等。
常用临床护理主要包括:生命体征检测,以及按医嘱进行导尿、鼻饲、灌肠、吸氧、血糖检测、口服给药、静脉血标本的采集、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物理降温等。
具体的护理服务内容将根据老人的实际护理需求并征询老人或家属意见后有计划、有选择地开展。
三、问:如何办理高龄老人医疗护理需求评估申请?
答:
(一)办理评估申请的地点
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可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评估申请。
(二)办理评估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
3、申请人户口簿;
4、孤老证明(申请人如属孤老,需提供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居委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问:老龄老人医疗护理需求评估的费用是多少?
答:老龄老人医疗护理需求评估费用标准暂定为50元/次,试点阶段,个人无需承担评估费用。
五、问:高龄老人医疗护理需求评估的方法是怎样的?结果如何告知?
答:高龄老人提出评估申请后,有专门的评估机构将及时与老人或家属取得联系,预定评估调查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开展评估调查工作,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街道将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老人将收到书面的评估结果告知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向所在区医保中心提出异议。
六、问:什么是老年医疗护理需求评估的绿色通道?
答:处于骨折、脑血管意外或帕金森病等疾病恢复期、生命体征平稳的老人可提出“绿色通道”评估申请。专门的评估机构可根据老人申请时提供的病史资料结合电话咨询,作出评估报告。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老人将收到书面的评估结果告知书。
七、问:高龄老人医疗护理需求评估的有效期有多长?
答: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老人在待遇有效期满后希望继续享受的,需在待遇有效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再次提出评估申请。
八、问:高龄老人医疗护理服务的待遇有哪些规定?
答:经老人医疗护理需求等级评估,轻度(限80周岁及以上的孤老)每周***服务1次,中度(限80周岁及以上)每周***服务2次,重度(75周岁及以上)每周***服务3次。每次***服务提供基础护理服务的时间为1小时,按每次50元收费;提供常用临床护理服务的时间和费用另外计算。
基础护理服务和常用临床护理的费用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有历年结余的,可用历年账户资金支付)。
九、问:高龄老人医疗护理有何特点?
答: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家为主、养老为辅”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资源,依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由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机构派出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人员(持上岗证),为高龄老人提供与身体状况相适宜的护理服务,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从而减轻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费用的负担。与现有的居家养老、家庭病床比较,服务形式有一定的差别,具有不同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