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金程国际金融专修学院终止办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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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杨教〔2015〕57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同意上海金程国际金融专修学院终止办学的批复
汤震宇先生:
您于7月6日递交的《关于上海金程国际金融专修学院终止办学申请》已收悉。
经查验学院的董事会决议、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清算报告、善后问题的处理安排等有关材料后,我局认为你们根据学院办学章程,提出注销办学许可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您的申请,并由我局收回上海金程国际金融专修学院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根据法规,学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收到此批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杨浦区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
此复。
杨浦区教育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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