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局属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局属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局属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经研究,对局属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名单如下:
主 任:明新文 区绿化市容工会主席
成 员:朱 靖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刘金利 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王国樑 区景观管理所党支部书记
柏加宁 区城市废弃物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
于松仁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一联合党支部书记、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一联合工会主席
陈传良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二联合党支部书记
杨振荣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三联合党支部书记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三联合工会主席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区绿化市容工会内。
办公室主任:朱 靖(兼)
办公室副主任: 顾岳翱 区绿化市容工会专职干部
(副科长级)
成 员:曹达勇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洪善斌 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党群科科长、
工会主席
王国樑 区景观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柏加宁 区城市废弃物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
工会主席
于松仁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一联合党支部书记、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一联合工会主席
陈 健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二联合党支部副书记、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二联合工会主席
杨振荣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三联合党支部书记、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第三联合工会主席
孙建平、荆一杰律师为法律顾问。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