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村民自治法律知识竞赛落幕
10月30日下午,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宝山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联合开展以村委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的“宝山区村民自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在大场镇举行,来自全区6个街镇的150余名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了活动。
在组织实施竞赛的1个月来,各镇、友谊路街道、城市工业园区等九家单位结合竞赛活动,在本地区农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并以村为单位,共推选出九支由3名同村村民组成的参赛队伍,通过预赛角逐,月浦镇、顾村镇、大场镇、罗泾镇、杨行镇、罗店镇等六支队伍在决赛中相遇。
决赛中,各队选手们通过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个环节,对各自的村民自治工作作出精彩诠释,进一步反映了宝山区村民较高民主法制意识和村民自治工作水平,全面展示和谐农村的生动景象。通过紧张激烈的比赛,最终罗泾镇宝丰村队获得宝山区村民自治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杨行镇东街村队、顾村镇杨木桥村队获得竞赛二等奖,月浦镇沈巷村队、罗店镇北金村队、大场镇南大村队获得三等奖。大场镇获得本次竞赛的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