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本市普教系统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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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杨教〔2011〕99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转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本市普教系统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1年本市普教系统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沪公局发[2011]46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有关精神,积极组织推荐,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本区评选特级教师领导小组名单及日程安排另行下发。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教师 评选 表彰 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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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03:06: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