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杨浦区旅游行业开展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区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精神和区委、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旅游宾馆(酒店)、旅行社车辆、旅游景点等防火、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全区旅游行业开展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宾馆(酒店)、社会旅馆、旅行社、旅游景点。
二、检查重点
1、旅游饭店(特别是高层建筑的饭店)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对消防设备运行情况、消防器材配置情况的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有改扩建等施工项目的饭店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动火操作规程,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严格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和制作加工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旅行社要做好对各门市部的电器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游客的行前安全教育(包括入住饭店防火事项提示);秋冬季大雾、雨雪、冰冻多发,旅行社选择旅游车公司时,一定要对旅游车租赁公司的资质、保险等情况进行认真查验、核实,选择资信良好的旅游车租赁公司,今后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GPS定位设备;要加强对车辆的检修保养,教育司机控制车速、保持车距、严禁酒后及疲劳驾驶。
3、社会中小旅馆(包括经济型连锁酒店)要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确保好用,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4、A级景区点要完善各项安全措施,教育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进行载客设备、工具隐患排查,确保良好运行;加强应对大客流的游客应急疏散演练,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
三、检查时间、方式
1、时间:2010年11月16日至年底
2、方式: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旅游局。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旅游企业法人(或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对广大游客、旅客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秋冬季节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措施及责任制度,扎实有效地进行旅游安全检查。
2、突出重点,严格整治。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及安全生产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坚决、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可能带来的限时危害。
3、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全区各旅游企业要加强节假日和重要时节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旅游企业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区旅游局将会同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及街道、镇,对辖区内的旅游企业进行全覆盖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