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10年2月2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区政府网站(WWW.SHYP.GOV.CN)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25033783。
一 、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区政府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2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4个(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9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充分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区长和分管区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区府办、区信息委、区委宣传部、区监委、区法制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区行政学院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区府办和区信息委牵头,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工作培训。联席会议还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疑难问题会商机制,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问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充分发挥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作用,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3、本区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中心,提供政府信息免费上网查阅,代政府各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本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一口受理、内部转办、分别办理”的工作模式,同时有关政府机关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地址、联系方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
4、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整合区政府各机关公开信息及时上网发布,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进一步做好区档案馆、杨浦区图书馆、延吉图书馆和杨浦少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提供免费上网查阅。
5、加强督促检查和年度工作考评。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对本区政府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和不规范的情况要求有关机关及时整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计划,推进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工作的落实。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开展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监督和推进政府各机关按《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与各项制度
1、贯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区域实际,把《若干意见》的工作任务分类细化到各相关部门,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区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全区贯彻执行,并列入区政府督查事项。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2、加强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和新闻发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分别对“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大学生创业等涉及民生问题的、专业性强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进行了解读。就媒体关注的黄兴体育公园建设高尔夫练习场问题,召开媒体记者见面会并通报有关情况。
3、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书面答复意见的审核制度。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区政府机关以区政府名义书面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审核。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受理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根据2009年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各委、办、局及有关机关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各单位按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目录的纸质文本送交区档案馆,供市民查阅。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平台平移至区政务外网。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道、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都能通过网络进行计算机处理,既方便了市民获取政府信息,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整合资源,建立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流程,将政府信息发布、公文目录备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纳入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系统,并按市工作要求,实现与市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4、增强门户网站功能,方便市民获取政府信息。2009年年初正式上线的新版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新增政策解读、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结果等栏目,并引入信息公开群众反馈机制,由网民对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打分,形成统计报表,并可提交意见建议,督促部门建设好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09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6%,200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一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560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429条,占28.2%;政策法规类信息80条,占5.2%;规划计划类信息54条,占3.5%;业务类信息785条,占51.7%;其他类信息168条,占11%。
(一) 主动公开范围
1、管理与发展计划方面
公开了区政府有关管理文件,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本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浦区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等。
公开了《2008年上海市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开了《杨浦区建设健康城区2009年—2011年行动计划》、《杨浦区电子信息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杨浦区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等。
公开了复旦软件园、宝地东花园等一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公开了中央社区一期二批、南京军区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等一批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信息。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有关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杨浦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处置)专项应急预案》、《杨浦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杨浦区处置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
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主要有社区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疾病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包括社区卫生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工作措施,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特色、门诊时间、便民措施,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管理、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市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的信息。如《杨浦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关于做好本区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对本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驻地迁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育政策、办事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杨浦区民办幼儿园主要教育收费标准一览表》、《关于开展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实施意见》等。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政策信息,包括2009年度杨浦区补贴培训督导评估情况、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城镇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若干具体问题,高龄纳保政策。公开了服务企业各项政策,包括企业事项其他工时制、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批准书、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主要包括房屋拆迁公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经纪企业资质,以及旧房改造项目的有关信息。并在动迁基地推行动迁结果公开。
公开了其他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市场物价监测报告、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情况、食品安全情况公示,以及赈灾募捐款项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公开了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如杨浦区教育系统服务器设备招标、杨浦区图像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招标、杨浦区机关办公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迎世博600天道路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及杨浦区远程视频教学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评标结果等信息。
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机构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如《杨浦区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估指南》、《杨浦区办公用品政府采购定点及中标供应商》等信息。
公开了《上海市杨浦区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杨浦区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公开了《上海市杨浦区200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杨浦区审计局2009年审计项目计划》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包括政府各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政府机关处以上干部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开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和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如2009年杨浦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等。
5、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杨浦区2009年政府实事项目(草案)》,并通过“区长在线”、“一线工作法”及群众来信等渠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6、其他相关事项
推进行政执法事项及行政执法结果的公开,区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675项。区环保局、区文化执法大队等单位公开了行政处罚情况的有关信息。
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收费事项的清理工作,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23个行政审批部门进入企业办证大厅同时办公,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系统、外资项目区级并联审批系统已经建成,行政审批事项事前公开。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监督纠错。
(二) 主动公开途径
1、互联网
市民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可查阅区政府及其委、办、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受理”栏目可向区政府各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状态;为方便公众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接受市民来信咨询,来信人可通过网站登录的方式,查阅来信咨询的处理状态和结果。
2、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汇集40个区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3070件。2009年,杨浦区档案馆、杨浦区图书馆、杨浦区延吉图书馆、杨浦区少儿图书馆等4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信息994人次,借阅文件88件,提供信息公开咨询服务587人次。
3、政府公报和杨浦时报
通过区政府公报公开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政府各机关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工作会议等会议信息,区政府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以及大气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等信息。区政府公报每月15日出版,通过区档案馆、企业办事大厅、各街道办事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9500份。
区政府各机关还利用杨浦时报发行渠道,及时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4、其他渠道
利用每月一次区机关干部下基层的“一线工作法”,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分别下到全区300多个居委会和联系企业,宣传解读公众和企业关注的重要政府信息,解决市民和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
利用每月一次的“区长在线”,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有关机关负责人在线回答市民提出的各类问题,对有关政府信息进行解答说明。2009年“区长在线”答复市民提问1699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政府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4件,其中当面申请394件,信函申请2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0%是涉及房屋拆迁强制执行类信息,如强制执行通知书、执法依据、参加执行单位等;30%是涉及国有土地审批类信息,如国有土地使用权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文件;其余为社会救助类、规划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41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20件,其余94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32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17件,占总数的36.5%,主要涉及建设项目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批文、强迁通知书、强迁依据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的0.06%,主要涉及建设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及附图的信息,其中附图部分为不公开内容。
其他情况201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6件,占总数的8.1%;“信息不存在”77件,占总数的24%;“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41件,占总数的12.8%;“申请内容不明确”34件,占总数的10.6%;“重复申请”5件,占总数的1.5%;“不予公开”9件,占总数的2.8%。
(三) 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政府尚未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列入财政支出项目。本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收费或给予减免,全年共收取文件检索、邮寄、复制费用321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区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8件,其主要事由是动拆迁等信息。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1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区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8件,主要事由是动拆迁等,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1件。
发生针对本区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1件,主要反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文件复制费用与公开主体不符。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情况
本区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30567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403人次,咨询电话接听258511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71504人次,网上咨询149人次。本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946847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人事任免、政府会议、政府文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
2、按照行政工作不同业务特点,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进社区、进企业,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3、建立上级部门检查考核与社会公众参与评价相结合的监督考评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标体系,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 说明
1、附表中统计对象不包括市政府部门垂直管理机关,如区税务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质监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
2、本区门户网站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放在统一目录结构中,同时在目录中明确该信息的公开属性。
3、由于区财政尚未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和支出列入预算和会计项目,目前这类数据还不可统计。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16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58%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41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394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2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2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117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2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77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41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34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5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9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4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4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1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 9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47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49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71504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58511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946847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8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8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1 |
申诉举报数 | 件 | 1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321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270 |
2.邮寄费 | 元 | 17 |
3.复制费 | 元 | 34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26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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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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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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